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
各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屬各單位:
為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,促進高效生態農業強省和美麗浙江建設,經省政府同意,提出如下實施意見。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牢固樹立底線思維,堅持生態優先、綠色發展,按照標本兼治、科學還田、高效離田、科學焚燒的總體思路,推動秸稈全量、全域、全程科學利用,加強露天焚燒治理,有效促進資源循環利用、生態環境改善和農業可持續發展,為持續深化“千萬工程”,加快繪就“千村引領、萬村振興、全域共富、城鄉和美”新畫卷提供有力支撐。
(二)主要目標。建立健全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,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體系不斷健全,科學還田、高效離田水平不斷提升,秸稈綜合利用結構不斷優化,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走在全國前列。到2024年底,新建、提升100個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,培育50家規?;斩捑C合利用企業,秸稈露天焚燒監控覆蓋面持續提升,構建秸稈露天焚燒“1530”(1分鐘發現、5分鐘響應、30分鐘撲滅)高效閉環處置機制。到2027年底,全面建成秸稈收儲運體系,建設一批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,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%以上,其中“五化”(肥料化、飼料化、基料化、原料化、能源化)離田利用率達到45%。
二、高效實施秸稈綜合利用
(一)提升秸稈科學還田水平。因地制宜運用機械低留茬(不高于15厘米)收割、深翻深松深耕、農作物秸稈覆蓋、少免耕播種等耕作技術,大力推廣秸稈制肥(商品有機肥、生物炭基肥等)、堆漚腐熟還田、粉碎還田等肥料化還田技術,開展秸稈還田生態效應監測與評價,提高秸稈科學還田技術覆蓋率和到位率。
(二)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。制定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建設導則,科學規劃、合理布局建設秸稈收儲中心。以縣域為基本單元,結合秸稈資源分布,因地制宜建設省級標準化秸稈收儲中心、區域性秸稈收儲中心和村級收儲網點,完善秸稈收儲體系。培育秸稈收儲運社會化服務組織和經紀人隊伍,鼓勵跨區域聯合作業,推動社會組織、經紀人與種糧大戶、秸稈利用企業有效銜接。鼓勵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拓展秸稈收儲用功能。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,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,探索建立村企共建、利益共享的運營機制。
(三)培育秸稈利用經營主體。健全“利用企業+收儲主體+農戶”模式,通過產業聯盟、企業訂單、戶企對接等方式,推動秸稈利用專業化、集約化、產業化發展,不斷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。充分發揮市場優勢,培優扶強一批掌握核心技術、產品附加值較高、綜合利用量大、服務帶動力強的秸稈利用“鏈主型”企業。加大對秸稈利用技術改造、裝備升級、產品研發的扶持力度,健全服務鏈、延伸產業鏈、提升價值鏈。鼓勵熱電聯產企業合理利用秸稈。
(四)加強秸稈利用科技支撐。組建秸稈綜合利用專家智庫,推動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企業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。支持秸稈“五化”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和裝備研發列入省重大科技項目、“三農九方”科技協同研究項目,研發推廣適用于丘陵山區的便攜式、多功能秸稈利用新機具。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力度,制定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相關標準規范,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。
(五)鼓勵秸稈綜合利用模式創新。開展省級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建設,打造一批可操作、能落地、可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模式,不斷拓寬秸稈基料化、原料化等利用途徑。創新秸稈生物基質、生物燃料、養殖飼料等高值利用新技術,探索秸稈換肥(物)、“秸稈+”農業農村有機廢棄物協同治理等新模式,提高農戶參與秸稈離田利用的積極性,提高小農戶秸稈的離田利用比例。
三、依法推進秸稈露天禁燒
(一)加強聯合執法巡查。在農收時節等易發生秸稈露天焚燒重點時段,加強秸稈露天禁燒管控。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司法廳(省綜合執法辦)、省農業農村廳等單位聯合開展“四不兩直”檢查,督促各地落實秸稈露天禁燒措施。各地要組織有關部門、鄉鎮(街道),加強“兩路兩側”、農田等重點區域的日常巡查,及時發現、制止和查處違法秸稈露天焚燒行為。發生污染天氣時,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巡查力度。
(二)完善問題發現機制。各地要加快建設完善秸稈露天焚燒高位瞭望設施和監控平臺,增設一批高位瞭望點位。落實火點智能發現主體責任,運用高位瞭望、衛星遙感、無人機巡查等手段,實現數據貫通、信息共享,構建區域露天焚燒監控“一張網”,實現火點1分鐘發現。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,鼓勵舉報秸稈露天焚燒行為,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。
(三)完善閉環處置機制。加強“技防+人防”,依托“141”基層治理體系,建立省市縣鄉四級秸稈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,以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為主體落實網格化管理,鄉鎮干部包村聯戶、網格員包干巡查,提升露天焚燒火點快速高效閉環處置能力,實現5分鐘響應、30分鐘撲滅,有效遏制露天焚燒行為。
(四)建立通報曝光機制。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地秸稈露天焚燒火點情況進行通報,形成問題清單,對賬銷號整改,并定期晾曬問題突出的地區。各地要落實露天焚燒火點通報機制,鼓勵通過電視欄目、公示大屏、村委廣播等渠道曝光反面典型案例,實現曝光一起、警示一片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強化組織領導。省農業農村廳、省生態環境廳牽頭抓總,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經信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司法廳(省綜合執法辦)、省財政廳等部門,定期調度、會商、通報秸稈綜合利用治理工作情況,形成工作合力。壓實縣鄉政府屬地責任,形成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的工作格局。
(二)強化要素保障。各地要持續深化涉農資金統籌整合,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高質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的扶持政策,有力支持秸稈科學還田、收儲運體系建設、利用主體培育、禁燒監管、宣傳引導等工作。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機制;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長效監管機制;省發展改革委支持秸稈綜合利用項目;省經信廳支持企業將秸稈作為工業原料利用;省科技廳支持秸稈利用關鍵技術、關鍵裝備研究,支持高??蒲性核推髽I開展產學研用合作;省司法廳(省綜合執法辦)督促市縣綜合執法部門加強對秸稈露天焚燒的行政執法和日常巡查;省財政廳統籌整合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高質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;省稅務局落實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稅收優惠政策;省市場監管局支持秸稈綜合利用標準體系研究制定。
(三)強化考核獎懲。把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列入平安浙江、美麗浙江、鄉村振興、“無廢城市”考核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,制定秸稈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。對工作不力、火點多發頻發的地區,依法依規采取約談等方式,督促屬地政府抓好整改;對整改中推諉扯皮、消極應付、形式主義等現象,嚴肅追責問責。
(四)強化宣傳引導。多層次、多渠道、全方位開展正面宣傳和科普教育,選樹一批秸稈綜合利用、秸稈露天禁燒等先進典型,大力宣傳秸稈露天焚燒的危害,鼓勵將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納入村規民約,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、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圍。
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?!墩憬∪嗣裾k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》(浙政辦發〔2014〕140號)同時廢止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4年1月23日